交通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交强险:这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包括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
2.商业险:商业险包括多种类型,其中与交通事故相关的主要有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第三者责任险用于补充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保障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车辆损失险则保障自己车辆因碰撞、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此险种用于保障被保险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它可以作为交强险的补充,提高第三者责任的保障程度。
车辆损失险:这是一种针对车辆本身损失的保险。当保险车辆遭受自然灾害(如雷电、暴风、暴雨等)或意外事故(如碰撞、倾覆等)造成损失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附加险:如不计免赔险等,这些附加险通常不能单独投保,需要依附于主险。它们可以在特定情况下提供额外的保障,例如不计免赔险可以将本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转由保险公司承担。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交通保险种类并非全部,具体保险产品和服务可能因地区、保险公司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选择保险时,建议根据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并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以了解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