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如下: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是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计发的,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是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进行计发的,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364.8元/月提高至410.4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331.2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
杭州失业补助金最长可以领取6个月,从申领审核通过的次月才会开始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朋友是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因此也无法享受代缴医保、丧葬补助和抚恤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