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2011年开始交的,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是,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也就是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从2011年7月1日才开展试点的,实施范围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新农保)试点基本一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参保人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则以当地规定为准,比如长沙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共13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档次进行缴费。除此之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一般还有政府补贴等。
2.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从1986年最早的合同工养老保险开始。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而在此之前,基本养老金也被称为退休金、退休费,属于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1997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统一了各地“统账结合”的实施方案,规定了统一的缴费比例和管理办法。一般来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个人在正式参加工作后,强制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费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一般是在确定缴费基数后,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各自承担相应的缴费比例,比如长沙是用人单位承担16%的缴费比例,职工个人承担8%的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