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人寿平安如意两全保险B款主要包含以下条款:
1.投保年龄与保险期间:
-投保年龄范围为出生满28天至70周岁。
-保险期间可选至被保险人80周岁或100周岁。
2.犹豫期:
-自签收本合同次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内,若认为本合同与需求不相符,可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所支付的保险费。
3.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及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比例给付,与满期保险金不可兼得。
-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
4.责任免除:
-因特定情形(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等)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保单贷款与退保:
-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有权申请保单贷款。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但需注意犹豫期后退保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6.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
7.其他条款:
-合同还包括关于受益人指定与变更、保险金申请与给付、合同效力恢复、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国联人寿平安如意两全保险B款的主要条款概述,具体条款内容请以保险合同为准。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以确保所选保险产品符合个人需求与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