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确实存在一些弊端,这些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费偏高: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通常比不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要高。这是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被保险人因重大疾病或身故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因此会相应提高保费。例如,市面上某款重疾险,如果不带身故责任,保费可能较低,而一旦加入身故保障,保费则会显著增加。
2.保额限制:在购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时,如果选择的保额较低,可能在发生风险时难以完全解决问题。而高保额虽然可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也会导致保费的进一步增加。
3.身故和重疾只能赔其中一项: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通常规定,身故和重大疾病只能赔付其中一项。这意味着如果被保险人先确诊重大疾病并获得赔付,之后身故时将不再获得身故保险金。这种限制使得保障并不如预期全面。
4.可能因保费高而中断保障:由于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保费相对较高,对经济一般的家庭来说可能会构成一定的负担。如果无法持续支付保费,可能导致合同失效,从而失去保障。
5.18岁前身故赔付限制:部分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规定,在被保险人18周岁前身故时,只能赔付已交保费,而不能赔付保额。这一限制降低了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障力度。
综上所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虽然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障,但同时也伴随着保费偏高、保额限制、赔付限制以及可能因保费高而中断保障等弊端。在购买时,消费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保障需求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进行权衡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