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和商业险可以同时赔。一般来说,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的理赔顺序是先交强险,后商业险,也就是说:
1.若发生保险事故,导致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且车主负有事故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一般会先使用交强险对第三者因此而受到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若交强险不够赔,则会使用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继续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理赔。而车主自己的损失,则可以用保自己的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进行赔偿;
2.若车主属于无责方,那么可以用责任方的交强险和三者险对己方的相关损失进行理赔,而无需动用自己的车险;
3.若发生了单方事故,未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造成损失,那么只需要动用商业车险对自己的相关损失进行理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