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自然灾害后车损险赔。
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包括:
保障期间,若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正常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且不属于免责范围,则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其中,自然灾害包括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等;意外事故包括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等。
值得一提的是,车损险还捆绑了盗抢险、自燃险、玻璃险、发动机涉水险、不计免赔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险一起进行销售。
车损险如何理赔:
1.报案:发生车损险保障范围内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比如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热线报案,让代理人报案。
2.定损:保险公司会派定损人员前往事故地点定损。
3.修车:车主对定损结果无异议,则可将车送往保险公司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
4.准备理赔材料并提交: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准备理赔材料,一般需要汽车维修清单,然后提交理赔材料即可,可以直接送到保险公司线下服务网点,或者也可通过线上上传理赔影像材料;
5.理赔:保险公司可根据实际损失在车损险保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理赔金一般是打入被保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6.结案:理赔完毕,予以结案。
车损险可赔金额:
1.全部损失的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绝对免赔额;
2.部分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部分损失,保险公司可按实际修复费用在保额内计算赔偿,即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已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绝对免赔额;
3.施救费:施救的财产中,若含有保险合同之外的财产,则应按保险合同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后导致全部损失,或者一次理赔金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额,则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理赔金后,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不退还车损险及其附加险的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