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医保卡需要本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等材料,具体补办方式如下:
1、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3、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参保人发现医保卡丢失之后,要及时拨打医保中心电话进行挂失,医保中心会将医保卡账户暂时冻结,防止他人盗用、盗刷;完成挂失后,再携带相关材料去就近的医保中心办理补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