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越人生年金保险保障条款是:
1.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若每年达到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仍旧平安生存,则可以给付20%基本保额;
2.特别生存保险金: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一个保单周年日时,若被保险人仍平安生存,则可给付30%年交保费;
3.关爱保险金:若投保人在被保险人18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则从该日起,在被保险人18周岁(含)前,每年达到保单周年日时被保险人仍平安生存,那么保险公司除了可以给付生存保险金之外,还可以给付20%基本保额。但若16周岁(含)以上、18周岁以下的投保人为本人投保,则不享受关爱保险金保障;
4.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则可赔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赢越人生年金保险免责条款是: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是自杀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