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身份的报销比例如下:
如果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在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如果是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在10万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如果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在10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