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位可以补缴以前的社保。另外,若需要单位补缴以前的社保,需要的资料是根据补缴的年限资料会有不同:
累计补交年限不足3年的补交材料具体如下:
1、劳动合同;
2、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相关资料,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表、报名表相关的招工记录;
5、单位考勤、打卡的记录;
6、其他可以证明职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文件。
一次性或累计补交年限超过3年的补交材料:
除了以上补缴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相应文书,同时强调文书不能事后补办的形式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