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按下列标准执行:
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
首次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的,当日14:57复牌;
第二次盘中临时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
无涨跌幅限制的可转债盘中交易价格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超过30%(含)的,首次盘中临时停牌持续至当日14:57。
可转债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但会被废单,且不能撤销停牌前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