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大病医疗保险主要包括20种重大疾病,具体病种如下: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参保人患以上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之后,剩余的费用可以用社保大病医疗保险进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不会低于60%,可以减少需要自费的费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的目的就是避免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