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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19年和20年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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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交19年和20年的区别在于,如果两个参保人是按照同样的缴费基数进行社保的缴纳,各种前提条件一样的情况下,那么社保交19年的参保人会比社保交20年的参保人在退休之后每个月少领取到一定的养老金。

比如说,女性吴某和贾某同时参加了工作,两人同为女职工,在同年的同个月份进行了社保的缴纳,当时吴某31岁,贾某30岁,吴某缴纳了19年的社保,贾某缴纳了20年的社保,假设两人的基本工资都为8000元,两人的基本工资处于所在地区的最高社保缴纳基准和最低社保缴纳基准之间,所以按照8000元作为两人社保的缴纳基准,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8%,计发月数为195,在退休的上个年度所处的地区的在职职工的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两人退休之后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养老金为:

1、 吴某

基础养老金=(4000+8000)÷2×19×1%=114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000×8%×12×19÷195=748.30元,每月可以领取到的养老金为1140+748.30=1888.30元。

2、 贾某

基础养老金=(4000+8000)÷2×20×1%=12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8000×8%×12×20÷195=787.69元,每月可以领取到的养老金为1200+787.69=1987.69元。

这么一对比,缴纳了19年社保的吴某在退休之后每个月领取到的养老金要比缴纳了20年社保的贾某的养老金少了99.39元。

社保缴纳年限和相应原则

我国社保缴纳的规定是,每个社保参保人需要缴纳至少十五年的社保,这十五年是按照累积进行计算的,并且我国养老保险是按照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进行缴纳开展的,也就是说,缴纳的时间越长,每次缴纳的费用越多,在退休之后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资金,社保缴纳的时间不够将会导致无法领取到相应的养老金,目前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在一般情况下已经不允许进行一次性补缴了,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的,如果以个人身份参与职工社保缴纳的参保人,在退休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社保缴纳年限不够,觉得继续缴纳的资金压力太大,是可以选择转入城乡养老保险进行一次性补缴的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