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险高血压去世,不可以继续领取。因为年金险是以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也就是需要被保人生存的前提下,按年金险合同约定进行领取的。
被保人身故后,生存金不能领取了,但是有另外的身故保障赔付。分为以下情况:
1、在领取之前身故,也就是买了年金险,在领钱之前身故,身故保障赔付是按照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中较大者进行赔付。
2、在领取之后身故,需要看买的年金险是哪种类型的,一般情况下是分为以下情况。
其中一种是有保证领取的,比如可以保证领取20年,也就是说年金领取是一定可以领20年的,以光大永明光明一生养老年金保险产品计划为例,其所保障的责任内容为:从合同约定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开始,如果被保险人在每个养老年金领取日平安生存,则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月领,保险公司可给付8.5%基本保额,若养老年金领取方式为年领,则保险公司可给付100%基本保额,其中,从合同约定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险单年度内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若被保险人在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身故,则保险公司将向养老年金受益人一次性给付保证领取期间内尚未给付的养老年金总额。
也就是说如果领取人在保证领取期内,在20年内不幸身故了,剩余没领到的钱是会全部一次性给家人的,如领了5年的养老金身故了,剩下没有领取的15年的钱会一次性给到受益人。也就是说领了没几年就挂了的,保险公司会把保证领取时间内,本应该领取的这笔钱作为身故金赔付给受益人,这种情况下的身故金等于保证领取的钱减去累计领取的钱。但是若已经领取完了保证领取的钱,虽然后续还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一旦身故的话就没有身故赔付了。
还有一种是没有保证领取的,如果没有保证领取,一般是已交保费或者现金价值,哪个多些就会赔哪个。
现在保险更新换代快,但其实核心保障没有颠覆性的变化,只是做细节调整。
这其中的细节逻辑,没有专业知识的人很难看懂,如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客服或专业规划师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