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和谐福家守护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规则的详细介绍:
一、投保年龄范围
和谐福家守护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的投保年龄范围相对宽泛,覆盖从出生满28天至65周岁的人群。这意味着无论是新生儿还是中老年人群,在满足其他投保条件的前提下,都有可能成为该保险产品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期间
该保险产品的保险期间为终身。一旦投保成功,被保险人将终身享有合同约定的保险保障,除非合同因某些原因(如解约、欠交保费等)被终止。
三、交费方式
和谐福家守护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多种交费方式以供选择,包括趸交(即一次性交清全部保费)以及分期交费(如5年交、10年交、15年交、20年交、30年交等)。这样的设计旨在满足不同投保人的财务规划和支付能力需求。
四、等待期
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为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发生保险事故(如身故、全残或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等),保险公司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可能无息退还已交纳的保险费。然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保险事故则不受等待期的限制。
五、保险责任与赔付规则
1.重大疾病保险金:该产品覆盖110种重大疾病,分为6组进行赔付。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累计给付次数达到六次时,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首次赔付比例为100%基本保额,后续赔付比例随赔付次数增加而增加,最高可达200%。
2.中度疾病保险金和轻度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中度疾病或轻度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比例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具体比例和给付条件可在保险合同中查阅。
3.其他保险责任:除上述保险责任外,该产品还可能提供如身故/全残保险金、高龄住院津贴保险金等附加保障。同时,还可能包括一些可选责任,如恶性肿瘤-重度扩展保险金、特定心脑血管疾病扩展保险金等。这些附加保障和可选责任的具体内容和给付条件也需在保险合同中详细约定。
请注意,以上介绍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正式的保险合同和条款。在投保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