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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人寿传家福(安享)养老年金保险包含哪些条款

宜适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天安人寿传家福(安享)养老年金保险的主要条款:

1.犹豫期条款:

-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投保人有15个自然日(某些版本可能为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内,如果投保人要求退保,保险公司将仅扣除不超过10元的保单工本费,并退还所交纳的保险费。

2.保险责任条款:

-养老年金:被保险人达到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60周岁、65周岁或70周岁,由投保时选择确定)后,可在保单生效对应日领取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年领金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月领金额为年领金额的8.5%。

-身故保险: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与身故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随后合同终止。

3.责任免除条款: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杀(合同成立或恢复效力两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吸食或注射毒品、酒后驾驶等,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4.合同解除与终止条款:

-投保人在犹豫期后有权解除合同,但需要书面提出解除申请,并提供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合同可在多种情况下终止,包括在合同有效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履行完保险责任、或合同列明的其他终止情况。

5.其他重要条款:

-投保人有减保的权利,也有权进行保单质押贷款。

-投保人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否则合同可能中止或终止。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提供必要的证明和资料。

请注意,以上是天安人寿传家福(安享)养老年金保险的一般条款概述。具体条款可能会因产品更新或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在做出任何决策之前,建议详细阅读保险合同并咨询专业保险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