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定期寿险:这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发生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死亡,保险人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这种保险通常是对被保险人在短期内从事较危险的工作提供保障。
2.终身寿险:这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终身保险的保险金最终必然要支付给被保险人。此外,终身寿险具有储蓄的功能。
3.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两全保险(也称生死两全保险):这种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里假设身故,身故受益人则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期满,则投保人领取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金的人寿保险。这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最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这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是生死两全保险的特殊形式。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
此外,虽然不属于寿险的基本分类,但市场上还存在一些具有投资功能的寿险产品,如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这些保险产品不仅提供保障功能,还具有一定的投资收益。
总的来说,寿险的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来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