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2号重疾险附加的身故责任保险条款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以下是清晰的分点表示和归纳:
一、保障范围
身故或全残保障: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二、给付条件
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如果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已交保险费给付保险金。
已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如果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且年满18周岁时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
三、注意事项
等待期:与主险(达尔文2号重疾险)相同,附加的身故责任保险也设有90天的等待期。在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原因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无息退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附加责任:请注意,身故责任保险是达尔文2号重疾险的附加责任,需要额外选择并支付相应的保费。
合同终止:一旦给付了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该附加责任以及主险合同的其他相关责任将终止。
四、特定情况
选择保障至70周岁:如果被保险人选择了保障至70周岁的保障期限,身故责任将是必选责任,无法选择不附加。
五、保险金给付
给付对象:身故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全残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为被保险人本人。
以上信息是基于达尔文2号重疾险常见的附加身故责任保险条款进行的归纳和解释。具体的条款内容可能会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而有所不同,请在购买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专业保险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