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保21保障范围为:
1.基本医保内医疗费用保障,被保险人经过医院诊断必须住院、特定门诊病种治疗所发生的符合在东莞市基本医保内的、且经过基本医保/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政府办医保报销后自行负担的部分,扣除免赔额(续保客户年免赔额为一点五万,新保客户免赔额为一点八万)后可报销85%;
2.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障,指乙类药品费、材料费,其中需要个人先行承担的部分,可报销85%。需要注意的是,材料费用年度累计报销限额六万,不含《东莞市医疗保障部分医用材料目录》外超出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用材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