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双月理财以份额赎回,客户持有 30 天以上的份额可进行赎回,持有不满30 天的份额,不可赎回。
赎回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赎回追加价格以赎回申请提出后最近一个赎回申请截止日的前一自然日收市后的产品单位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产品管理人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赎回申请截止日分别为 2 月、4 月、6 月、8 月、10 月、12 月的 20 号的15:00,如该日为非产品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产品工作日,赎回资金到账日为赎回申请截止日后的第 1 个产品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