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安康保险B款主要保障以下几个方面:
1.身故或全残保障:若被保险人在16周岁之前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额的25%作为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16周岁之后身故或全残,且合同生效或复效未满1年,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额的40%,并返还已交保费(不包括核保后的加费部分)。若合同生效或复效已满1年,则保险公司将按保险金额全额给付保险金。
2.重大疾病保障:合同生效或复效2年后,若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身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并经保险公司聘请的医师认定平均存活期间在6个月以内,被保险人可申请身故保险金的50%作为重大疾病提前给付。此项给付以一定金额(例如,某些情况下以人民币10万元)为限,且重疾申请以一次为限。重大疾病提前给付后,缴费标准不变,保险金额为身故保险金与重大疾病提前给付金之差。
此外,长泰安康保险B款还可能包括其他特定的保障项目,如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等,以及提供一些附加服务,如减额交清、保单质押贷款等。但请注意,具体的保障内容和条款可能会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以及购买时间而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长泰安康保险B款是一款综合保障型的人寿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和身故保障,帮助家庭应对可能的财务风险。在购买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清楚各项保障内容和责任免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