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惠保的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的部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或因门诊特殊病、门诊慢性病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第三方保险等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2.保障基本医保保障范围以外的部分: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所发生的合理且必须的、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含乙类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自费部分),保险公司按约定比例给付保险金。
3.重特大疾病再保障部分:为切实缓解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问题,对经上述两项保障责任保障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再予以赔付(包括免赔额1.46万元和45%以内的赔付比例)。
4.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责任:产品将根据合同约定,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罕见病)进行补充保障,以进一步减轻相关患者高额费用负担。
请注意,具体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可能因具体保险产品和保险条款而有所不同。在购买保险时,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和说明,了解具体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