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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安责险与建工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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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安责险与建工团体意外险的区别如下:

1. 性质不同:建工安责险是一种责任保险,保障对象是被保险人对从业人员或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而建工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保障对象是施工人员。
2. 赔付对象不同:建工安责险的赔付对象是公司,而建工团体意外险的赔付对象是工人个人。
3. 赔付标准不同:建工安责险评残标准为《劳动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相比建工团体意外险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更为宽松。
4. 投保人不同:建工安责险的投保人是企业,而建工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员工。
5. 保障范围不同:建工安责险保障范围包含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或者下落不明,还可对应附加医疗费、第三者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费用。而建工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发生意外后,施工人员可以直接受益。
6. 风险预防不同:建工安责险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而建工团体意外险,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

总结来说,建工安责险和建工团体意外险在保障对象、赔付对象、赔付标准、投保人、保障范围和风险预防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